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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镇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05 来源: 字体:【】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推动农村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领导核心和骨干带头作用。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计划从全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公开选聘镇事业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名额

1.选聘范围:全县在职在岗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2.选聘名额:全县共计划选聘3名。如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未达到选聘计划5倍以上,则相应减少选聘计划人数。

二、选聘人员条件

选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业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有较丰富的农村(社区)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

4.2年所任职村(社区)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均在所在镇(街)中游(50%)以上,或任职期间本人获得过2次及以上镇(街)以上表彰奖励;

5.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连续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居)委会主任(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8130日);

6.身体健康,女性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19721231以后出生),男性年龄限制在50周岁以下(19671231以后出生)

7.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法受过2次治安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系失信被执行人的;

5.2016年县级领导班子换届以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县有主房系违章建筑且处理不到位的;

6.乡风文明行动开展以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红白事中存在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或存在厚葬薄养、不孝老爱亲的;

7.本人及其在本县的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5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处理不到位的;

8.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任职以来,任职村(社区)受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出现赴市以上部门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的,本村(社区)出现重大群体事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9.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任职以来,任职村(社区)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0.按《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赣市府发〔200738号)规定必须实行回避制度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镇事业岗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整个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考察、面试、审计、差额票决、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县级新闻媒体、文件通知等形式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126-7日下午530

2.地点:县委组织部农村科(行政中心538室)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初审表;申请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任职文件、获表彰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128-9日)

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征求县纪委、县综治办、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县农粮局、县“两违办”等部门意见。资格审查将贯穿此次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假证书、假信息的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笔试

1.时间:1210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定南三中

3.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

4.考试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精准扶贫、农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等。侧重对掌握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农业农村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测查。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5%笔试结束后,按选聘名额的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考核考察人选(如确定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考核考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以下同)。

(五)考核考察

1.时间:1213-1215

2.地点:考核考察对象所在村。

考核考察工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考察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主要分为工作实绩考核、民主测评和加分三部分。考核考察期间,就考核考察对象现实表现情况征求挂点县领导意见。

考核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考核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50%合成考生的笔试、考核考察成绩。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确定面试人选的笔试、考核考察成绩合成分值相同的以考核考察成绩高的为先,笔试和考核考察分值均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六)面试(具体时间另定)

面试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和考核考察成绩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提出差额票决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以考核考察成绩高的为先;如总成绩和考核考察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七)审计(具体时间另定)

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前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农粮局牵头,联合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对差额票决人选进行审计。

(八)差额票决(具体时间另定)

对差额票决人选,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差额票决,按选聘名额票决产生拟选聘镇事业编岗位工作人员人选。如票决排名并列,则以总成绩高的为先。

(九)体检(具体时间另定)

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入闱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要求、标准和项目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考生的票决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票决排名并列的,以总成绩高的为先。

(十)公示和聘用(具体时间另定)

体检结束后,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差额票决情况和体检结果拟定选聘人员名单,在“定南县党务公开网”“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和所在镇(街)、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县政府人事会议讨论确定,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聘手续。

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原则上在本镇事业岗位,也可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县政府人事会议调整到其他镇事业岗位)。试用期满,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试用期工资与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工资按相关规定办理。工龄从试用期之日起开始计算。聘用人员如聘用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则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选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社保按相关规定办理。选聘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继续担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选聘人员原则上不得交流,特殊情况确需交流的,只能在本县同类镇事业岗位进行聘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南县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公开选聘镇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符合选聘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踊跃报名。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定南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镇事业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定南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镇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初审表

 

 

定南县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选聘镇事业岗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25

 

附件1

定南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镇事业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性别

 

 

 

学历

 

 

 

户口所在地

 

现任职务

 

任村(社区)干部时间

 

任现职时间

 

联系电话

 

 

何时获何

部门奖励

 

 

 

 

镇(街)审核推荐意见

 

 

 

                                        

资格审

查意见

 

 

                     

注:工作简历主要填写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主任的情况,特别是任职年月和职务要写清楚。

 

附件2

定南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镇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初审表

 

 

 

出生年月

 

任职单位及职务

 

子女情况

出生年月

电话

家庭住址

 

 

 

 

 

 

 

 

 

 

 

 

镇派出所

意见

 

 

 

责任人签字:       (单位盖章)

   

镇计生办

意见

 

 

 

责任人签字:       (单位盖章)

   

镇纪委

意见

 

 

 

责任人签字:      (单位盖章)

   

镇党委

意见

 

 

 

责任人签字:      (单位盖章)

   

             

注:各部门根据资格条件就涉本部门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填写并提出其资格审查意见。

 


附件下载:附件1及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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