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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县军队退役士兵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06 来源: 字体:【】 【】 【

  为做好军队退役士兵登记工作,请本县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志愿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义务兵、复员干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于7月10日-7月28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民政所进行登记。

  县民政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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